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› 普及,互殴伤情鉴定。不同意请指出更正
昊然
发表于 2025-8-31 16:27
普及,互殴伤情鉴定。不同意请指出更正
接上一贴对方是2个头部伤口,经过这俩天的详细的了解。我普及一下这个轻伤的条件,伤情鉴定要以后做,痊愈后做。我这个互殴对方只有一个伤口缝了四五针,另一个伤口都没缝。等几个月后俩个伤口就算都能留疤,一个很细很细,另一个缝针的肯定是创口,但是如果你拆线,那可能长好后也是一条小细缝。那互殴就是轻微伤,这就好说了。要不一起拘留吧。对方有案底比我拘留时间还长。
remondyekai
发表于 2025-8-31 16:37
对方上门找事应该责任更大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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